供应商管理制度范文汇总三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范文汇总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应商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
第四条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能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提供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包含的内容: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的内容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形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资格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通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能力评估,适时纳入。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是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择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情况,及时下发,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篇2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2章:供应商的调查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2.供应商的物料供应状况。
3.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5.供应商的生产本事。
6.供应商的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2.供应商的商品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销售代理的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3章:供应商的评审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第12条:供应商的评审的资料。
1.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光,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光、紧急物料的交货时光等。
5.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第15条:供应商的评审时光。
1.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4章:合格供应商档案管理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5章:供应商考核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1.90~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表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6章:附则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供应商管理制度篇3
一、供应商管理制度
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控,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提供产品与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第3条 管理职责。
1.采购部、质量管理部、设计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2.采购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3.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二章 合格供应商的标准
第4条 评价合格供应商。
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一定的资金实力。
2.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3.对于关键原料,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体系进行考察,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①进料检验是否严格;
②生产过程的质量体系是否完善;
③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
④生产的配套设施和生产设备是否完好;
⑤出厂检验是否符合本公司要求。
4.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需求及进一步扩大产量的需要。
5.能有效处理紧急订单。
6.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且效果令人满意。
7.同等价格择其优,同等质量择其廉,同价同质择其近。
8.样品通过试用且合格。
三章 供应商的评价程序
第5条 供应商的初步评审。
1.质量管理部、采购部、设计部及其他部门视公司实际需求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以质量、服务、交期、价格作为筛选的依据,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2.采购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质量管理部和设计部的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评审人员应填写“供应商现场评审表”。
3.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时,采购部必须确定采购的物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要求,对于有毒品、危险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