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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17录取分数线_2017年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想要报考贵州工商职业学院的考生注意了,为进一步加大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力度,确保分类考试成为省内高职(专科)招生录取主渠道。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下面是高考学习网小编收集整理的2017年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到各位同学们!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

12017年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职成发[2013]181号)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国标代码:14412

  学院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清镇市双桥路105号)

  咨询电话:0851-88518111传真:0851-88518333

  学院网址:http://www.gzgszy.com

  咨询QQ:3349640156/3174283831

  第四条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院招生办和招生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负责分类考试招生的宣传、报名、录取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审计处,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八条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为5150人,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院严格执行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四章报名条件及方法

  第九条报名条件

  1、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第十条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须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试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志愿。

  第五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第十一条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3月24日9:00—17:00到我院领取

  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准考证,并查看考场。

  第十二条考试(测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9:00—17:00。

  普通高中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考试(测试)地点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清镇市双桥路105号)。测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名单时一并公布。(考生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第十四条考试(测试)内容

  1、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职业潜质、语言表达、特长展示、反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基本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参加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文化考试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卷,文化考试大纲由教务处安排专业教师编写,报教务处审定后,3月5日前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各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内容:要求考生对报考专业具有一定的了解,具备基本的职业技能(部分专业要求考生能够适应专业学习)。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成绩排序

  凡符合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条件并参加考试(测试)的考生,按“文化素质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50%”的评价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普通高中考生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的平均数的50%加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则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中职考生采用文化考试成绩的50%加上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则以文化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方式

  招生录取工作组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录取原则确定测评总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4月20日前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进行公示,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全省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考试。

  第十八条录取要求

  (1)护理、助产专业:身高女生155cm以上、男生165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2)空中乘务专业:身高女生165cm、男生170c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3)艺术设计类、体育类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以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测试成绩为准。

  (4)语种要求:英语。

  (5)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公示无误后,我院招生办向预录取考生邮寄《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考生经当年高考录取系统投档正式录取后,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EMS寄送录取考生。

  第七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分类考试招生是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新模式,在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第八章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成立由纪检审计处负责人参与的分类考试招生监督小组,切实维护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所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负责组织分类考试招生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考务工作,相关部门和各分院配合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51-88508352,联系人:陈老师。

  第二十二条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完后,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考生考试(测试)成绩。录取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信息。

  第二十三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分类考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贵州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2017年贵州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时间及招生简章

1贵州工商职业学院简介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素有“高原明珠”之称的红枫湖畔清镇市。规划占地1000亩,建筑24万平方米,在“十二五”期间在校生规模将达到15000人。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校门

创建时间学校类型学科类型隶属单位
2012年公立综合贵州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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